中国彩灯博物馆关于印发《馆长办公会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5 来源:中国彩灯博物馆
中国彩灯博物馆关于印发《馆长办公会会议制度》的通知
馆属各部门、劳动服务公司:
中国彩灯博物馆《馆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已经2019年第一次馆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彩灯博物馆
2019年1月25日
中国彩灯博物馆馆长办公会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促进馆(园)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充分发挥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作用,制定馆(园)馆长办公会会议制度。
一、参会(列席)人员
1.全体班子成员:馆长、副馆长。
2.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列席记录,馆(园)负责宣传信息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负责同志列席。
3.议题涉及的科室负责人及法律顾问、群团组织负责人等,按所涉议题通知列席。
二、会议主持人
馆长办公会原则上由馆长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委托主持工作的副馆长主持召开。
三、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或推迟召开。
四、会议内容
1.研究馆(园)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馆(园)建设发展中的重大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政策调整等重要事项。
2.研究馆(园)改革发展中的重要文件与涉及人、财、物调整的重大事项,向上级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
3.研究馆(园)涉及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人员进出、表彰奖励、处分处罚、岗位调整,干部任免、职称评聘等方面的事项,审定人事合同,研究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4、研究影响博物馆基本陈列、影响馆藏珍贵文物安全、影响馆(园)基本功能和资产租售与损益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5.审定馆(园)年度预算、决算方案,研究超预算范围或超预算标准的经济业务事项,审定超过2万元的维修维护、物资、服务采购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及经济合同协议等,单项支出2万元以上的非常规性资金款项。
6.需要研究的其它事项。
五、相关要求
1、办公室每次会前收集整理议题。议题部门及时提交经相关负责领导审定的会议材料。议题要充分酝酿,原则上不在会上临时动议。
2.参会人员对所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阐明自己观点,坚持主持人先不定调,最后发表意见的原则。
3、决定事项可以口头表态、举手表决或票决等方式进行,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4.参会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决定事项组织未公开前不得泄密。如有违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5.办公室作好会议记录和相关会务工作,原则上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报送相关方面知悉与印发执行。
6.有关方面要狠抓馆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的执行落实,办公室加强督查,原则上下月报告进展情况。有办结时限的,按时限报告办结情况。